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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两口对于儿媳妇儿去学校读书的事情接受的很好,甚至还表示支持,说现在是新社会了,女人也能够顶半边天,说不定他们家也要出个女状元了。

苏童淡淡的笑了笑,“公公,我读书是为了认识更多的人,看看他们能不能想办法找到夫君的消息。

夫君之前被征过兵,后来一行人逃出来之后,听说是加入了八路军,哪怕这些年没有任何音讯,我之前至少是带过口信的,只要有这个证明,咱们就一定能够收到夫君的消息,无论是生是死,咱们至少心里面也有个打算。”

老两口觉得这个方法也行,他们年纪大了种不了地,现在也只能依靠儿媳妇,如今家里面都是儿媳妇当家,儿媳妇说什么就是什么。

苏童学的比别人快,夜校毕业之后,又去县城里面学了一个大专文凭,而且学的还是会计,毕业之后就直接分配到了市里面的粮食局,而且刚进去就直接分配了一套房子。

苏童得知待遇之后,流下了两条宽宽的泪水,想当初在现代社会的时候,自己累死累活考上了顶级大学,后来更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,才进入到了好单位。

但是在这里只需要认几个字,而且真心的热爱学习,都能够被分配到好单位。

苏童先把家里的事情归置好,首先是劝老两口把家里的田地给卖了,然后搬到城里面。

现在城里面的房子挺多的,自己户口下面还有公公婆婆,本来是想给自己分一个筒子楼的,但是书童选择了小院子,当然还加了一些钱。

现在的房子多,所以选择也多,等再过个两年估计想要分房子还得再等着。

“这一大家子挤在一起,会不会显得太过狭小了?”公公婆婆虽然住在乡下,可是乡下的地宽阔,而且也不用花钱去城里买粮食。

苏童却觉得乡下不行,尤其是接下来的几年里,城里面至少还有分的粮食吃,怎么着也饿不死,可如果在乡下的话,说不定还真的有可能会被饿死。

老两口最终还是遵循了儿媳妇的意思,带着所有的家当搬到了城里面住,他们居住的地方是一个小院子。

老两口虽然觉得有些小转不开身来,但是好歹是住在城里面,交通也方便,苏童又去买了一辆二手的自行车,自己动手修整了一番之后,每天骑着自行车上下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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